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請文化局轉知所轄相關社會教育機構(如:博物館及圖書館等),請社會局轉知所屬長青學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以及請樂齡學習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及學校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108 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08 年 8 月 30 日止。
(二)第一階段評選: 9 月 20 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三)第二階段評選: 108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四)頒獎日期: 108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隨文檢附評選計畫書 1 份,或逕上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最新消息」查詢。
活動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專任助理,電話: 02-77343807 , E-mail : ntnu19@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