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陳康國民小學 112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第 3 招錄取名單
一、代理教師
類別 性質 名額
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1
正取:林 O 恆
備取:秦 O 安
二、錄取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教師證正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111 學年度敘薪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前職離職證明書影本(無則免附,可後補)於 113 年 1 月 19 日(五)10 時至 12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