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日期: 109 年 11 月 3 日(星期四)。
(二)辦理地點: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三)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止。
案參與人員活動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活動簡章可至本局網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特殊教育科(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 )下載。